中新社太原5月7日电 (杨静 吴琼)山西省应急管理厅7日发布《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28”较大爆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22人被追责。
经过评估,对事故企业的13人给予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均已落实到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免于追究责任2人,给予行政处罚4人,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有关部门6人、地方党委政府3人处理意见也已落实到位。
据《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2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12月28日9时15分,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维修人员在二硝车间一工段对酸性2,4-二硝基氯苯分离器至水洗锅放料管道蒸汽夹套接合处漏点进行电焊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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