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18岁青年因为在商场厕所写上煽动字,涉嫌违反国安条例,21日遭警方国家安全处逮捕。
被捕男子涉嫌3次于同一商业大厦的洗手间内写上煽动字句。
(中华新闻通讯社香港23日电)香港国安处今天公布于21日在九龙拘捕了涉案18岁青年,指他涉嫌触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香港国安处指,调查显示被捕男子涉嫌3次于同一商业大厦的洗手间内写上煽动字句,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的作为等。
国安处已依「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刑事毁坏」罪起诉涉案青年,又指初犯类似罪行的人,可被判囚7年。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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